七月 28
房屋系刘某婚前购买,直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刘某订立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房款,但鉴于不动产交易的特殊性,可不以取得不动产产权为依据,而以取得不动产物权的期待权为依据。虽然婚前未取得房产证,但其取得了对该房产的期待权,该房产应认定为购买人即刘某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面,法院解决双方对房产增值部分争议时,不应太随意,应当谨慎处理,一定要全面认真地分析导致其增值背后的根本原因,然后根据其根本原因来确定增殖部分最终的归属。本案中如果该房屋增值根本原因是由于双方婚后对该房屋装修造成该房屋价值增长,则其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房屋增值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市场行情上涨引起,则该房屋增值部分应属于原该房屋所有人所有。
前一篇: 设立中外合资企业
后一篇:legal opinion
